一、文件制定必要性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绿色龙江”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农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迫切需求,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环督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绥滨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排查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绥滨生态环境局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环督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最后定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措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已治理完成水体长效管护机制、保障措施六部分。
1.总体要求:阐述了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明确了下步发展目标和工作程序。
2、水体排查:明确排查范围、识别标准和排查内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溯源。
3.治理措施:选择原则4条、控源截污措施要点6条,清淤疏浚措施要点1条,生态修复措施要点3条。
4.效果评估:评估程序具体内容、监测要求和评估内容指标9条。
五、长效管护机制:分别是落实管护措施、组建管护队伍、鼓励群众参与、定期水质监测和强化协同监管。
六、保障措施: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领导责任、严格时限集中整治、整治效果考核评估和强化督导追责问责五部分。
文件链接:
https://www.suibin.gov.cn/suibinxianrenminzhengfu/82542576958f45fd967d81c06791013c/202211/28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