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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2-11-18
  • 名称: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滨县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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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滨县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1-18 09:07

                                                                 绥政办发〔2022〕10号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滨县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绥滨县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绥滨县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环督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绥滨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排查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绿色龙江”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农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迫切需求,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工作原则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组织农村黑臭水体摸底调查,摸清农村黑臭水体数量,建立台帐,不留“死角”,做到“应查尽查”。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特征与成因,针对污水、垃圾、厕所粪污、畜禽粪污、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因(河、沟、渠、塘)施策,分类治理,做到“应治尽治”。
    3.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导致黑臭水体的环境问题,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让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做到“应管尽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目标。
    4.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各种因素,合理选择技术成熟可靠、经济合理、效果明显、管理方便、操作简单、运行稳定、易于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
    5.村民主体,群众满意。尊重村民意愿,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公众参与农村黑臭水体的整治和监督工作,提高村民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
    2022年9月底,群众反响强烈、环境污染状况突出的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
    (四)工作程序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排查,根据排查和公众评议结果,确定黑臭水体清单。组织对所有已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现状及污染源调查,实施治理,并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
    (一)排查范围
    各行政村主要集聚区向外延伸500—1000米,区域内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
    (二)识别标准
    1.疑似黑臭水体判定依据:畜禽粪污偷排直排、粪污随意堆积,生活污水随意泼洒,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清理不及时,厕所粪污直排,化肥农药使用不合理、废弃农  药瓶随意丢弃,水产养殖尾水未达标排放,清淤疏浚后淤泥未规范处置的水体,均应列入疑似黑臭水体清单。
    2.疑似黑臭水体感官判定依据:依据感官特征进行识别。如水体存在异味、颜色明显异常其中任意一种情况,即视为黑臭水体。
    (三)排查内容
    1.确定水体基本信息。包括:黑臭水体名称、水体类别、水域面积(注明长、宽)、地理位置(起止点名称及坐标)、所属区域(行政村或自然村名称)及其面积、人口数量等。
    2.识别主要污染问题。分析导致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包括农村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业面源、企业排污、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底泥淤积及其他污染问题等。
    3.编制清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编制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农村黑臭水体上报清单必须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4.排查方式。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采取资料搜集、现场勘验、座谈讨论、问题分析等多种方式,确定黑臭水体的排查范围,全面查清范围内农村黑臭水体情况。排查工作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做好现场勘查记录,分类形成清单档案,时时报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进展情况。
    (四)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溯源
    按照点源、面源和内源三个方面开展污染源调查工作。点源(农村生活污水、规模化养殖、工业污染源),面源(种植业面源、分散式养殖、垃圾及漂浮物),内源(底泥沉积物)。
    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措施
    (一)选择原则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措施的选择应遵循“综合性、长效性、经济性、安全性”的原则。
    综合性:农村黑臭水体通常具有成因复杂、影响因素众多的特点。需系统考虑不同技术措施的组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黑臭水体。
    长效性:黑臭水体通常具有季节性、易复发等特点。既要满足近期消除黑臭的目标,又要兼顾远期水质稳定达标,做好治理后维护管理,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
    经济性: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等,合理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见效快,管理方便、操作简单、运行稳定、易于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安全性:审慎采取投加化学药剂和生物制剂等治理技术,避免对水环境和水生态造成不利影响和二次污染。
    (二)控源截污措施要点
    农村黑臭水体成因多样,要运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粪污治理、畜禽粪污治理、水产养殖污染防控、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及垃圾清理等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广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高寒地区适用技术和设备。以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为治理标准,以无害化、资源化为导向,科学合理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和治理模式。畅通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渠道,鼓励探索堆肥等方式,积极推进粪污无害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畜禽粪污治理。优先考虑通过种养结合、种养平衡实现畜禽粪污腐熟后作为肥料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要经过处理做到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积极探索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废弃物综合利用新模式,加大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执法监管力度。
    4.水产养殖污染防控。依法拆除非法网箱围网养殖,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5.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采取测土配方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途径、实现化肥减量。推进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大中型高效药械替代小型低效药械,推行精准科学施药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实现农药减量。
    6.垃圾清理。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符合当地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方式,防止因垃圾乱堆乱放导致周边及下游水体受到污染。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垃圾清理包括沿岸垃圾清理和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在彻底清理沿岸垃圾的基础上,对水面漂浮垃圾建立定期清捞的维护机制。
(    三)清淤疏浚措施要点
    对于黑臭严重的水体,为快速降低黑臭水体的内源污染负荷,避免其他治理措施实施后,底泥污染物向水体释放,可采取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工程中需考虑水体原有黑臭水的存储和净化措施,杜绝采用三面光河道水体硬化方式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浚范围和深度;根据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时段;清淤工作应尽量减少对水生生物生长的影响;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不黑臭”的指标要求。底泥运输和处理处置难度较大,存在二次污染风险,需要按规定安全处理处置。
    (四)生态修复措施要点
    1.水体净化。对拟搬迁撤并空心村和过于分散、条件恶劣、生态脆弱的村庄,鼓励通过生态净化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退田还湖和水源涵养林建设,维持渠道、河道、池塘等农村水体的自然岸线。种植水生植物,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对于缺水地区或滞流、缓流水体,可以增加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但要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由的调水冲污行为,严控缺水地区通过水系连通引水营造大水面、大景观行为。
    2.人工增氧。对于整治后农村水体的水质保持,可采用跌水、喷泉、射流以及其他各类曝气形式,有效提升水体的溶解氧水平;通过合理设计,在实现人工增氧的同时,提升水体流动性能,但应避免影响周边环境、水体的行洪或其他功能。
    3.水系恢复。在前期水系调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实施必要的水体水系连通,打通断头河,拆除不必要的拦河坝,增强渠道、河道、池塘等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
    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
    (一)评估程序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第三方开展评估。评估需对治理工程实施前后的情况做摸底调查,跟踪工程实施进展,评估工程实施效果。
    (二)监测要求
    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根据工作需要,对透明度、溶解氧、氨氮等3项指标进行水质监测,县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水质监测,每年第三季度至少监测1次,并于监测次月底前报告监测数据。
    (三)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探索治理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等三部分,包括以下指标:
    1.村民满意度>80%(发放治理效果评议表,原则上不低于30份);
    2.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由于污水排入造成的水体颜色变化);
    3.河(塘、沟渠)无污水直排;
    4.河(塘、沟渠)底无明显黑臭淤泥,岸边无垃圾;
    5.水质优于黑臭水体监测指标限值;
    6.建立河(塘、沟渠)及沿岸定期清理及保洁机制,落实保洁人员和工作经费;
    7.鼓励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8.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吸引当地村民充分参与;
    9.遇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工程建设、调度等,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其他重大特殊情形,可延期评估。
    五、已治理完成水体长效管护机制
    (一)落实管护措施。对于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规范设置“XX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公示牌”,注明水体名称、起终点位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公布监督电话和二维码接受群众监督。
    (二)组建管护队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建农村黑臭水体日常管护队伍,定期治理完成水体周边垃圾、浮萍以及水体周边的杂物等清理工作,制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或畜禽粪污等行为,保持水体周边整洁。
    (三)鼓励群众参与。调动群众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管护的积极性,引导群众通过监督电话和二维码“随手拍”活动参与水体监督管理。要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定期水质监测。对于已完成治理的水体,原则上第二年第三季度要开展一次水质监测(透明度、溶解氧、氨氮);对于日常巡查和群众反映的疑似农村黑臭水体,要及时开展水质监测,达到农村黑臭水体指标标准的要及时上报至生态环境部门并纳入到监管清单。
    (五)强化协同监管。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河湖的河湖长要切实履行责任,将治理完成的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处置管理,切断水体返黑返臭来源。构建县日常监督抽查、乡镇级巡查管护、村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李晓海及县政府副县长刘长青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绥滨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乡镇及农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绥滨县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绥滨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逐级压实领导责任。绥滨生态环境部门对此次专项行动负责综合指导督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乡镇和三个农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销号验收及核查备案;县住建局和城管局负责县城内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销号验收及核查备案;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为排查整治实施主体第一责任人,村级全力配合。
    (三)严格时限集中整治。6月底前,全县各乡镇和三个农场要制定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7月15日前,各乡镇上报排查清单;7月底前,完成“一水一策”整治方案编制;9月底,群众反响强烈、环境污染状况突出的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
    (四)整治效果考核评估。对完成治理的水体,要在县政府网站和村(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整治效果要确保群众满意。
    (五)强化督导追责问责。排查列入清单的水体,逐条逐级确定整治责任人,确保每条水体均有领导包保;本次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已列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工作推进不力、有意瞒报漏报、整治进度缓慢、虚假整治的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视情节开展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县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2.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
          3.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统计表
          4.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村民评议表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印发

附件1
县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序号 地级
市名
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 县(市
、区)
名称
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
数量
(个)
塘面积(km2 沟渠 量R数S 塘面积(km2 沟渠
长度
(km)
面积
(km2)
长度
(km)
面积
(km2)
长度
(km)
面积
(km2)
长度
(km)
面积
(km2)
01 XX XX
02 XX XX
合计


附件2
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县(市、区) 乡镇
或街
道社
行政村 水体编 水体
名称
水体
类型
涉及的自然村 河湖长姓名 包保领导 职务 联系电话 水域
面积
(m2)

(m)

(m)
黑臭段 起点 终点
经度
终点
纬度
水质监测指标均值 主要
污染
问题
是否开展治理 治理
进展
名称 人口 面积
(km2)
透明度
(cm)
溶解氧
(mg/L)
氨氮
(mg/L)
 注:1水体编号是农村黑臭水体的唯一识别代码。编号采用“省市县行政代码+四位流水号0000”的形式2.涉及的自然村:是指黑臭水体所在的一个或多个自然村名称3.水体名称命名目的便于找到此水体,例如XXX村XX便利店东侧100米4.水体类型按照河、塘、沟渠填写5.河湖长信息包括河湖长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6.水域面积、长度和宽度,主要是指水体黑臭段,非整个水体的水域面积、长度和宽度7.地理位置信息包括黑臭段起点、终点名称及经纬度,非整个水体经纬度。经纬度信息可通过奥维定位系统现场获取,按度分秒形 式填写8.水质监测指标均值:有条件开展水质监测的地区填写此项9.主要污染问题包括: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若为堤防管理范围内种植 请注明);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其他污染问题等。分析黑臭成因,如实填写一种 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填写序号)。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务必置于首位10.已开展治理工作的,请说明情况,包括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治理进展
附件3
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黑臭水体数量(个) 农村黑臭水体面积(km?) 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总数 沟渠 总数 沟渠 按数量 按面积

附件4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村民评议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黑臭水体位置或名称 调查时间 年月曰时
性别 年龄
1.您居住的地方距离该水体多远?
2.您了解该水体治理前的黑臭情况吗? □了解;□了解一点;口不了解
3.您对该水体整治过程了解吗? □了解;□了解一点;口不了解
4.您认为现在还有臭味问题吗? □没有;口偶尔有;口有
5.您觉得现在的水体颜色正常吗? □正常;□偶有不正常;□不正常
6.现在水面或岸边还有垃圾吗? □有;口偶尔;口几乎没有
7.您对水体整治效果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口不满意
文字解读链接地址:
https://www.suibin.gov.cn/suibinxianrenminzhengfu/fae7efcca68d4ea49f893f8ade1c4e26/202405/30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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