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滨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2021-08-06 15:03 县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把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程作为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我县起草了《绥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9个部门的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认真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文件精神,2015年10月按照规定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严格按照流程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措施保障,严格规范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
    二、出台意义
    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多方联动,扎实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对强力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制定依据
    (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2〕23号)精神;
    (二)黑教联字〔2015〕38号文件精神。
    四、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计划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合计每生每年800元。
    《方案》明确了供餐内容、模式及流程。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每人每天供应牛奶、饼干等符合条件的营养食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上午第二节课课间由学校以实物形式直接配发给学生;县教育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确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种类和数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供应商配送到学校,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和发放。
    《方案》明确了领导组织及分工,对各部门职责做出具体明确规定。



文件链接:https://www.suibin.gov.cn/suibinxianrenminzhengfu/4ecb55b5ae7a4567b188101ab46edc59/202108/185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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