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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绥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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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5-11-06
  • 名称: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滨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25年—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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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滨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25年—2027年)的通知

2025-11-06 08:27

绥政办发〔202515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绥滨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25年—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7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绥滨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25年—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4


绥滨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25年—2027年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起始阶段,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终身学习能力培养具有不可替代的奠基作用。绥滨县为积极应对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结构变化,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因地制宜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为幼儿提供安全方便、多种层次、规范优质、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统筹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协调发展。

(二)公益普惠,公平优质。保障学前教育普惠性、基础性地位,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三)优化布局,动态调整。立足人口变化与生源实际,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原则上不再新建幼儿园不规划新增公办幼儿园,保持现有资源规模稳定。

(四)规范管理,提升内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保教过程监管,深化教育改革,持续提升办园水平。

(五)项目引领,分步实施。以重点任务和机制建设为牵引,稳步推进规划目标落实。

三、主要目标(2025年—2027年)

(一)核心指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定在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维持在90%以上。

(二)体系建设。形成以公办园为主导、普惠性民办园为补充的办园格局,建立与人口变动适配的学位供给动态调整机制。

(三)质量保障。教师队伍结构优化、专业素质显著提升,保教质量明显提高,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四、发展规划及布局规划

(一)发展规划

1.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立足现有10所幼儿园资源基础和出生人口波动实际,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办幼儿园。重点通过优化布局、提升质量,盘活存量资源,支持普惠性民办园规范发展,补充多样化教育供给。

2.健全机制,增强资源调控能力。建立乡镇幼儿入园动态保障机制,教育、公安、卫健、统计等部门联合建立适龄幼儿动态台账,实行数据联动监测。设立弹性设班机制与应急安置通道,有效应对生源分布不均问题,及时满足突发入园需求。

3.提升质量,深化科学保教水平。全面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推进幼儿园等级评定,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教研网络,强化保教过程指导与质量评估。

4.强化保障,推动师资专业发展。严格教师准入,实施分层分类培训。逐步缩小在编与非在编教师待遇差距,落实非在编教师五险一金,促进教师队伍稳定与素质提升。

5.加大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完善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拓宽经费来源。

(二)布局规划

1.县城区域布局。保留现有5所公办园,合理控制办园规模,鼓励普惠性民办园有序发展,满足县城居民子女入园需求,提升优质资源覆盖面。

2.乡镇区域布局。保留绥东镇、忠仁镇2所中心幼儿园,作为乡镇学前教育骨干力量。建立乡镇幼儿园效益评估机制,根据生源变化动态调整办园形式,确保幼儿就近入园。

3.农场区域布局。保留普阳农场、绥滨农场、二九〇农场3所幼儿园,保障农场职工子女接受规范、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维持现有办园格局稳定,服务农场社区教育需求。

(三)乡镇幼儿入园动态评估保障机制

1.数据联动监测。教育、公安、卫健、统计等部门及乡镇政府,每半年更新适龄幼儿数据,建立动态台账,精准掌握幼儿分布与变动趋势。

2.应急保障通道。针对人口回流、临时迁入等突发性入园需求,建立“随到随审、就近安置”绿色通道,确保幼儿及时入园。

3.效益定期评估。县教育局牵头,每年对乡镇幼儿园入园率、师资配置、设施使用率等进行综合评估,动态优化资源供给方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的绥滨县学前教育工作专班,明确教育局、公安、卫健乡镇政府等部门职责,建立数据共享、联动响应机制,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工作专班日常管理工作由教育局主要领导负责,以落实好政府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要素投入。建立学前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园舍维修改造、设施更新、师资培训等重点工作需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使用流程,实行专款专用,开展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推动乡镇园、农场园硬件设施达标升级。

(三)加强人才支撑。健全幼儿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激励一体化机制。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分层分类培训体系,重点加强乡镇园、农场园教师专业培训,通过跟岗学习、专家指导等方式提升保教能力。推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促进优质师资均衡配置。

(四)加强督导估。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教育督导体系,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对办园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园所依法整顿,同时将“乡镇幼儿动态评估保障机制”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督导重点,对落实不力的乡镇通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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