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7 10:19 县公安局

    2021年,绥滨县公安局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解读重要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绥滨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依据,以依法公开、真实全面、方便群众为原则,落实责任,强化机制,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绥滨县公安局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立足于解决问题、服务群众入手,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以县局官方新媒体微信、宣传栏、电子屏幕、新闻、广播宣传等形式,在各新媒体平台开通专栏,对“优化营商”、“安全文化”、“办事不求人”、党史学习教育等中心工作和任务进行公开报道,建立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了办事依据公开,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县公安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三)监督保障情况。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上级工作部署,第一时间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全县公安机关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3
行政强制 9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1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县公安局负责政务公开为兼职人员,需要加强人员培训。二是时效性有待增强。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日常工作中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特别是主动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在组织机构健全基础上,抓好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和完善,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同时,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络,多请示汇报,主动争取支持。
    
(二)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在上年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岗位民警的应用技能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进一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同时不断丰富公安网站内容,做活做优各种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绥滨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绥滨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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