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解读

2018-09-17 15:55 县政府办公室

    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4号)。推进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管理透明化,交易阳光化,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交易公告信息、结果公示信息等基本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发布,现就我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起草《意见》可行性和必要性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县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公平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全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明确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6大领域需要公开的具体内容。第三部分确定6大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单位。第四部分强调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第五部分明确各类信息公开的具体时限要求。第六部分从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考核评估4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三、相关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4号)严格执行。


文件链接:https://www.suibin.gov.cn/suibinxianrenminzhengfu/4ecb55b5ae7a4567b188101ab46edc59/201807/237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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