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4 16:33 绥滨县司法局

绥滨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县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别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级机关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信息1条预算决算信息2政务服务信息11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消息272全面梳理本级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了权责清单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按照信息公开责任制的要求,落实领导责任,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在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的基础上,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对外发布信息审核管理,明确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流程,有效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工作脱节。加强业务培训,对法治建设、社区矫正管理、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法律援助工作等信息及时公布,加大公开力度,提高群众知悉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主要信息公开的平台为“绥滨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号的管理,明确了专人具体负责公众号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监督工作。以“宣传法治政策,发布工作动态,倾听社会声音,传递正能量”为定位,定期向用户推送图文并茂的司法行政动态信息、法治建设重要文件、重要精神。此外,我局还依托在109个村法律服务公示栏,对外公示法律服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明确领导责任,实行垂直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各部门报送稿件质量,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全员培训;规定报送稿件的数量,纳入年终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有效提升发布稿件质量。公开信息实行三级审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二是发布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个别信息内容存在“错敏字”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整改,逐一排查,并要求今后发布内容严格把关,细化责任,提高站位,保证发布信息真实、有效、高质。

(二)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载体的有效利用,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对公众号后台留言进行回复和解答,按照相关规定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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