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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1-28 14:45 县司法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绥滨县司法局完成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绥滨县政府网(
www.suibin.gov.cn
)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于绥滨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滨县绥滨镇松滨大街东段南侧,邮编:156200,联系电话:0468-7866585)。
一、概述
绥滨县司法局是绥滨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现有人员24人,下设办公室、基层股(社矫股)、县依法治县办、县法律援助中心,在9个乡镇派驻司法所,承担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主要工作职能。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按照《条例》规定执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同时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同时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效地推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2.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依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涉及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等在内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未涉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申请处理。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网上咨询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个别部门、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高,组织落实等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质量、数量和格式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改:
(一)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我们将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必要性,通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务人员的约束力,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我们将对政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绥滨县司法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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