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6 09:03 绥滨县农业农村局

绥滨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绥滨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绥滨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8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新闻类信息7条,通知公告类信息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县直部门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为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机关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及相关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绥滨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股室填写绥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审核表,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审核、签发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县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81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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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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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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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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