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缴费的通知

2023-11-10 10:50 绥滨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各乡镇、社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缴费人:
    因缴费工作需要,绥滨县税务局计划于2023年11月20日至25日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批量扣款业务,为保证本次批扣业务顺利进行,同时避免重复缴费,请目前未缴费人群注意:
    1、在11月20日前,将扣款的银行账户(邮政储蓄银行卡或存折)存足费款,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2、在本次批扣业务进行期间,即2023年11月20日至25日之间,停止使用线上缴费方式(包括扫二维码缴费、微信公众号缴费等)。
    3、本次批扣业务结束后,即2023年11月26日,可以正常使用线上方式缴费。
    4、本年度已通过二维码或微信公众号缴过费的人员请忽略本通知。
    特此通知

 
绥滨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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