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参保职工:
按照《关于做好工伤保险业务一体化上线有关经办工作的通知》(黑社险中心函〔2023〕17号)文件安排,绥滨县将进行工伤保险新老系统升级切换工作,升级期间暂停办理工伤保险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伤保险征缴业务
(一)2023年8月9日起暂停办理窗口及网上服务大厅工伤保险征缴业务,请各单位务必在2023年8月8日前完成税务缴费。
(二)停机期间单位新参保(新开工项目参保)、职工新增业务,用人单位请使用“绥滨工伤保险停机预登记”微信小程序(见附件二维码)进行预受理登记,登记时间作为参保时间依据。新系统切换上线后,各单位应及时进行业务补办。
(三)新系统上线后,生成2023年9月工伤保险征缴计划,生成后各参保单位可正常缴纳9月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待遇业务
(一)2023年7月31日起暂停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二)2023年8月属期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在2023年8月11日前发放;9月属期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视新系统切换开机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处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三)停机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政策的工伤医疗、康复等费用,各定点协议机构继续按工伤职工诊断,依据协议规定治疗和管理。
(四)新系统上线后,将逐步恢复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各参保单位可按原渠道和方式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相关业务恢复时间预计为2023年9月18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系统升级切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绥滨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7月31日
附件:“绥滨工伤保险停机预登记”微信小程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