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4 16:40 绥滨县教育局

绥滨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绥滨县教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绥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bi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绥滨县教育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滨县松滨大街482号;邮编:156200;电话:0468-786348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绥滨县教育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准确。2024年,我局对涉及教育保障政策、财务管理、招生招聘、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在绥滨县人民政府户网站公开教育系统2024年部门预算、经费使用情况。全面落实四零承诺”,及时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片区、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咨询电话、评优评选、教师招考等,同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教育局今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县政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把重要信息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公开,做到为民做实事。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2024年教育局信息中心积极拓展教育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教育保障政策等相关信息,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相关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教育信息,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在政府门信息公开平台上没有发生泄密情况。2024年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教育信息40条。同时,在“绥滨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462篇,及时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时报道绥滨教育的特色、亮点,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2024年县教育局没有收到公民或企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信息中心等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县教育局还存在着工作人员不足、业务不精、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动态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政务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提高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县教育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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