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7868090,地址:水务局5楼;电子邮箱:ajj611@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办文、办事过程中,主动思考公开形式、主动落实公开途径、主动发布公开内容,做到了及时、规范公开。202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公告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股室、队,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履行保密审核和公开发布审批程序,发布前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备案表,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推进信息依法、全面、规范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绥滨县人民政府网,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政务平台作用,定期对平台各类信息进行维护更新方便群众办事,扩大对外宣传,认真落实县政府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应急管理的政务动态。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4年,我局围绕重点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管理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分工,严格信息审批制度。各类公开信息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 办公室确定1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收集上载、维护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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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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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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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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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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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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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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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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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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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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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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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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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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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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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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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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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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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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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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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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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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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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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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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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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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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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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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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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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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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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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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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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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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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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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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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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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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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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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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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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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尽管我局信息公开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制定政务公开时效,并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全力提升业务人员素养,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