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6 09:16 绥滨县应急管理局

绥滨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7868090,地址:水务局5楼;电子邮箱:ajj611@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办文、办事过程中,主动思考公开形式、主动落实公开途径、主动发布公开内容,做到了及时、规范公开。202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公告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股室、队,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履行保密审核和公开发布审批程序,发布前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备案表,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推进信息依法、全面、规范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绥滨县人民政府网,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政务平台作用,定期对平台各类信息进行维护更新方便群众办事,扩大对外宣传,认真落实县政府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应急管理的政务动态。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4年,我局围绕重点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管理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分工,严格信息审批制度。各类公开信息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 办公室确定1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收集上载、维护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尽管我局信息公开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制定政务公开时效,并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全力提升业务人员素养,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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