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关于做好全面应对暴雪寒潮天气的通知

2023-11-16 08:07 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16日至17日我县将出现暴雪、局部地区大暴雪及大风天气。降水以混合相态为主,开始时间为16日下午,降雪主要集中时段为17日白天,17日12时至18日2 时以雨夹雪或湿雪为主,累计降雪量10至30毫米,新增积雪深度10至20厘米。同时,伴有4至6级风,阵风7至8级,局地可达8级以上,易出现严重道路结冰、风吹雪、低能见度等多种灾害性天气,将对交通、供电、通讯、城市运行以及公众日常生活等造成较大的影响。
    按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标准,黑龙江已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为全面贯彻省市统一部署,全力做好暴雪寒潮天气防范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客运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暂停运营,倡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机关公职人员在清雪期间采取步行方式出行,减少车辆出行。
    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停课。
    三、全县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清冰雪作业除外)。
    四、全县户外游乐场所、体育馆等全部关闭停业。
    五、广大民众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预警信息。
    请各乡镇、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密切关注雪情发展,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本行业、本辖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落靠防范应对措施,全力打赢本轮清冰雪保平安攻坚战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请广大民众自觉遵守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通告和指令,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
特此通知。
 
 
 

中共绥滨县委 
绥滨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绥小滨
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