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松花江围堤路段实施汛期交通管制的通告
2023-08-10 08:31
绥滨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目前,我县于2023年8月8日9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为保障应急抢险车辆快速响应,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2023年8月9日15时起对松花江堤坝路段实施汛期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汛期交通管制的路段:松花江所有堤坝路段。管制期间,非抢险车辆严禁上堤。
二、车主及行人应自觉遵守交通管制的规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绥滨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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