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政办发〔2019〕37号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绥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
绥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的要求,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291号)具体部署,为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科学制定绥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效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维护国家“五个安全”战略为指引,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调控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关系,促进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我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立足“绥滨县三面环水边境县的区位优势,打造北方鱼米之乡、辽金生态古城”等战略定位,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配置各类自然资源、全面开展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等各个方面,系统提出全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空间管控底线。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领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等,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得力、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发展蓝图,促进全县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构建绿色屏障,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实现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上下联动、统筹规划,绘制全域全要素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三)以人为本,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民生福祉优先,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防范自然灾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宜居水平,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绥滨县实际,充分结合地理区位、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国土开发与空间布局引导策略,进一步突出绥滨特色。
(五)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充分发挥专家在规划编制中的重要作用,广泛汇聚省内专家智慧,科学决策,提升规划编制成果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四、工作内容
(一)统一规划基础。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可展望到2050年。本次规划编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基期用地底数底图。
(二)开展现状分析与基础评价。总结历年人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变化趋势、演变规律以及空间集聚分布特点,着重分析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内在联系,结合基础调查和实地踏勘等手段,对我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趋势变化、结构布局等现状进行分析,进一步梳理我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解决策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构建多要素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明确资源环境短板和比较优势。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果为基础,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划分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建设开发适宜分区和等级,为三类空间划定奠定基础。
(三)明确空间战略与目标。落实国家“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立足我县发展现状,准确把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主要形势,找准我县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国土空间格局中的定位。明确新时代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城镇密集地区协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统筹配置、产业发展布局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等方面要求,科学拟定未来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的战略目标与发展远景。
(四)优化引导国土空间格局。依托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以国土生态敏感性、生态服务及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重要性评价为基础,科学划定以生态用地为主体的生态保护空间。协调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地,统筹优化城镇、农业、生态格局。
(五)确定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任务。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自然恢复为主,注重统筹地上地下建设,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和进度安排。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乡村全域整治,修复国土空间景观风貌,实现国土空间生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六)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紧紧围绕“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将用途管制制度扩展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自然生态空间。协调统筹优化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三条空间管控底线。合理安排全域范围内的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
(七)提出区域协调发展要求。强化区域协调发展,提出广域空间和县际、县内重点地区协调发展要求和措施,包括县际交界地区和县内重点地区产业协同发展、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跨区域生态廊道共治共保、资源能源统筹利用等。
(八)构建规划保障支撑体系。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对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总量管理、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全面节约等制度完善的要求,重点研究基于未来战略目标背景下的发展对重大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合理安排县域土地、水、森林、草地等重要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目标、时序、总量、布局、结构、强度等,提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分析评估县内防灾减灾现状和问题,完善灾害预警网络,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提出灾害防治重点区域,明确防灾减灾骨干工程。构建覆盖全域、系统完善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
(九)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底板,结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
(十)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优化主体功能战略布局,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的指标体系、配套政策和考核机制。建立规划纵向传递和横向传导的管控机制,提出与各专项规划相衔接的管控要求,提出下层次规划编制指引要求,明确三条控制线在下层次规划中的划定任务,细化三条控制线管控细则,严格空间准入、用途转换,实现分级分类管控。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等制度。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监测体系,完善监测指标和网络。
五、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任务量大,涉及面广,需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问题。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领导,成立绥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 长:孙连昌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曲 国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王海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刘海龙 县政府副县长
杨树发 县政府副县长
温凤利 县政府副县长
刘鹤锋 县政府副县长
楚卫国 绥滨农场书记
赵英春 普阳农场场长
吴万弘 二九〇农场书记
成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兆强 县电信公司经理
王建军 绥滨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春玉 县气象局局长
付 华 县住建局副局长、县城管局局长
冯宝忠 县统计局局长
刘健理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福林 县工信局副局长、县商务局局长
孙 晔 县水务局局长
孙亚冬 县电业局有限公司经理
孙晓初 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大队长
孙增宽 县人社局局长
宋海斌 县教育局局长、县职教中心校长
张 苏 县公安局政委
张洪利 县邮政局局长
李仁刚 县民政局局长
李吉斌 县联通公司经理
李佳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佳斌 县发改局局长
李鸿鹏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县林业和草局局长、县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肖 枫 县交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陈子新 县移动公司经理
周海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财政局局长
商长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康 健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工信局局长、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矫春宇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云国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董俊海 县住建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相关部门安排1名分管领导和1-2名业务骨干负责此项工作。
另设六个专项规划工作小组,各专项小组除负责协调本组内任务外,需负责与农场相应科室联系并负责本专项规划内农场相关资料信息的衔接、收集、整理、汇总,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协调、督进、收集、汇总本组材料并上报办公室。
一是经济发展规划组。组长:曲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人社局。
二是城乡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组。组长:王海峰、刘海龙。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铁建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绥滨生态环境局、县林草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人社局、县电业局、县城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各乡镇。
三是生态保护规划组。组长:刘海龙。责任单位:绥滨生态环境局,成员单位:县林草局、县气象局。
四是产业发展规划组。组长:曲国。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成员单位:县商务局、县经开区。
五是农牧水利规划组。组长:杨树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成员单位:县水务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六是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组。组长:温凤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人社局、县邮政局、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
由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二)主要部门任务分工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推进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牵头研究制定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做好对上衔接,落实好上级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安排和各项要求;研究提出组织领导、政策措施、监测考评、监督管理等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措施,以及规划评估和修订要求。
负责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城镇国土空间相关内容编制工作;按照上级针对绥滨县主体功能定位提出的城镇开发边界的差异化管控要求,提出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及其他部门规划和国土空间性数据在国土空间布局的差异及协调方案;研究提出县级层面城乡发展布局包括城镇体系布局、城镇发展建设布局、乡村发展建设指引等内容;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负责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统筹农业国土空间相关内容编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各类空间基础数据坐标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空间属性关联,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数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及相关图件等资料;承接上级对开发强度、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要求;提出土地利用规划(或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与住建、生态环保、林业、畜牧等其他部门规划和国土空间性数据在国土空间布局的差异及协调方案;研究提出县级层面各类用地的总量规模、结构比例和国土空间布局等内容;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县发改局:负责针对三类空间、六类分区提出务实管用、有针对性的管控方向和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和绥滨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出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的县级层面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跨行政区设施布局。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铁路和通用机场规划类数据;研究提出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的县级层面铁路和通用机场基础设施布局,注重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跨行政区基础设施布局;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铁路和通用机场的相关指标。
绥滨生态环境局:负责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统筹生态空间相关内容编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坐标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空间属性关联,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所需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生态评价数据、生态功能区划数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数据及相关图件等资料;提出生态保护有关规划与其他部门国土空间性数据在国土空间布局的差异及协调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研究提出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空间分区,以及重要生态廊道、生态斑块、本部门负责的生态工程的国土空间分布,并提出各类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方向以及生态突出问题修复治理重点;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县住建局: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各类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坐标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空间属性关联,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数据、风景名胜区等相关数据、图件等资料。
县农业农村局: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各类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坐标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空间属性关联,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相关数据、图件等资料;提出本领域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及其他部门规划和国土空间性数据在国土空间布局的差异及协调方案;配合研究提出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的县级层面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规避永久基本农田的农业国土空间基础设施布局;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园区布局;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县林草局: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各类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坐标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空间属性关联,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林业二类调查数据、公益林、退耕还林、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数据等相关数据、图件等资料;提出本领域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及其他部门规划和国土空间性数据在国土空间布局的差异及协调方案;研究提出符合“三条控制线”全要素管控要求的县级层面林草业发展总体思路和保护布局安排;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县水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各类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坐标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空间属性关联,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数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数据、水资源公报数据、水资源量数据、供用水量等相关数据、图件等资料;研究提出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的县级层面水利基础设施布局,注重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跨行政区基础设施布局;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结合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适时研究启动国土空间规划水利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水生态国土空间管控布局、指标体系、管控措施,明确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与水利发展战略部署。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各类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坐标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空间属性关联,搜集整理现有的相关资料数据,按标准提供所掌握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草原相关数据、图件等资料;提出本领域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及其他部门规划和国土空间性数据在国土空间布局的差异及协调方案;配合研究提出畜牧类产业园区布局;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县交运局: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交通规划类数据;研究提出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的县级层面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注重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跨行政区基础设施布局;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绥滨农场、普阳农场、二九〇农场:负责协助提供有关本农场的全面数据;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提出本农场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与其他部门规划和国土空间性数据在国土空间布局的差异及解决方案;与县自然资源局协调涉及本农场的永久基本农田空间数据。
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经开区: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与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产业园区、产业片区等要素的国土空间布局,重点对产业园区的数量、规模、定位、布局等进行统筹安排,并从生态环境影响、用地产出效率等方面提出园区产业准入要求和布局管控措施。
县联通、移动、电信公司: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通信规划类数据;研究提出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的县级层面信息基础设施布局,注重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跨行政区基础设施布局;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县电业局有限公司: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电网规划类数据;研究提出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的县级层面电力基础设施布局,注重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跨行政区基础设施布局;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旅游规划类数据;研究提出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的县级层面旅游基础设施布局,注重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跨行政区基础设施布局;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消防规划类数据;研究提出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的县级层面消防重点单位区域分布、用地规模及说明、分布平面图;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县邮政局:按标准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县域及城区邮政行业的相关规划;研究提出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的县级层面邮政局的位置、规模、网点、分布图、数量、等级、主要业务、函件量等。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研究提出县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国土空间布局及配置标准,明确对县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基本要求;研究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相关指标。
县财政局:协助相关部门提供相关经济数据,参与规划实施相关财经措施的研究和论证;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保障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协商确定工作内容。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编制工作。其他成员要主动提出本部门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资料,密切配合空间规划总体编制各环节工作,确保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
(四)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及初期成果阶段(2019年11月30日—2020年4月29日)。完成绥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调研、资料收集,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制定工作大纲与方案,形成初步框架思路。形成绥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广泛征求绥滨县相关部门、专家等意见,提交绥滨县委、县政府审议。
第二阶段:中期成果阶段(2020年4月30日—2020年6月29日)。完善绥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形成中期成果报告,广泛征求绥滨县相关部门、专家等意见,提交绥滨县委、县政府审议。
第三阶段:成果完善阶段(2020年6月30日—2020年8月30日)。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成果(评审稿),提交黑龙江省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评审会评审。
第四阶段:最终成果阶段(2020年8月31日—2020年11月30日)。形成规划最终成果,提交县委、县政府最终审定并报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报批要求。
六、预期成果
(一)规划文本。包括规划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战略目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部分。
(二)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图件成果。自然本底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系列图、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系列图、“三条控制线”管控图、土地利用现状图、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图、城乡一体化发展布局图、产业发展布局图、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图、生态环境保护布局图、中心城区空间规划系列图件等。
(四)专题研究报告。结合绥滨县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需要,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产业布局、公共服务保障、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合理利用与配置、综合交通体系研究、工业园区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形成8个专题研究报告。
(五)数据库。规划数据库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三条控制线”等矢量数据库。
(六)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整合叠加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
(七)附件。包括规划评审意见、会议纪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