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4-23 15:40 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23日-2024429

    联系电话:0468-7863973             

    电子邮件: sbxhbj@163.com

    联系地址:绥滨县人民办事中心622室  

    邮   编:15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

绥滨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

建设地址

黑龙江鹤岗绥滨连生乡

建设单位

绥滨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黑龙江科大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绥滨县连生乡。绥滨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新建水源井2眼,配套井泵2套;新建水源保护区保护设施;新建净水厂1原水输水管线等,供水范围涉及连生村在内的16个村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土建工程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固体废物堆放及汽车运输等,在作业面及其附近区域产汽车尾气、扬尘,造成局部区域的空气污染,其中扬尘是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问题。

根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本评价要求:由于清理土地、挖土和填土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会在短期内影响当地的空气质量。粉尘排放量随施工作业的活动水平、特定操作和天气而每天变化,而且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在施工现场临时修筑的道路上,设备车辆往来行驶所引起的。

施工扬尘尽管是短期行为,但也会对附近区域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所以在施工期间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轻扬尘的产生,防止扬尘扩散,具体要求如下:

1禁止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采取洒水抑尘。2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防止物料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3运输砂、石等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飞灰。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密封运输,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能够装得高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 4对不能及时回填,临时堆弃场地的土堆、料堆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对堆场用苫布覆盖并定期洒水抑尘。 5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严禁破坏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外的植被。 6应将基础开挖过程回填后剩余的土石方及时运走,尽快恢复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减少风蚀强度。 7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围档高度最少不能低于2m8厂区内原料堆场进行苫布苫盖方式,防治扬尘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产生的水泥浆水,该部分废水中SS浓度较高,因此,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且不在现场搅拌,以减轻污染。

2)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初期雨水的油类污染物负荷。 (3)采取措施控制地表降尘积累,以减小降水前地表积累的污染负荷。 (4)建议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旱厕,旱厕做好相应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体和附近水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5)施工场地建立处理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等废水的沉淀池。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严格遵照对施工噪声管理的时限规定,防止噪声影响周围环境和人们的正常生活。

为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2)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在噪声非正常状态下运转。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于开挖和运输土石方的机械设备(挖土机、推土机等)以及翻斗车,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部分还可以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特别是那些会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那些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

3)加强施工噪声监督管理 由于施工车辆的增加将增大道路交通噪声,应对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应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运输车辆在通过民宅时,应减速行驶和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4)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施工现场的许多噪声只要操作人员合理操作就可降低,如卸货时轻拿轻放,不野蛮作业。施工噪声的影响属于短期行为,待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可做到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时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员工生活产生的员工垃圾、建筑垃圾,建议采取下述措施: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收集处理。 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 对可能产生扬尘的废物采用苫布苫盖的方法处置。 装运泥土时一定要加强管理,严禁野蛮装运和乱卸乱倒。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施工场地前做好外部清洗,做到沿途不漏洒、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 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及复垦措施。 尽量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尽量避开敏感点和交通高峰期,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减轻物料运输的交通压力和物料泄漏,以及可能导致的二次扬尘污染。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植被保护及恢复措施

合理规划施工用地,施工前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采取围栏、围护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从而减轻工程对区域植物及植被的影响。 严格按照施工用地规划进行弃渣和表土临时堆置,禁止在规划外的其他区域随意弃土和进行表土堆置。 临时用地结束后须尽快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恢复植被。 对于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施工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根据水保措施进行恢复。

2对动物保护措施

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施工过程中避免破坏动物栖息的巢穴、若施工过程中发现动物的卵、幼体或受伤个体等,应及时交由专业人员护理,不可对其伤害。同时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

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等高噪声作业,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 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尤其是临时占地处,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于管线工程施工扰动区,在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土地平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要临时堆放在管沟开挖线的一侧,对全线的临时性堆土需用防尘网苫盖。弃土在临时堆放过程中需用防尘网防护。 施工期严格管理,对施工车辆进行划定活动范围,同时对施工期临时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6、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施工设备机械油箱暂存少量机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施工机械需在进入本项目区域内施工前进行严格检修,防止泄露的油类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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