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国铭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有限公司农机拆解项目环评受理公示

2023-11-29 09:44 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 29日-2023年12月12日(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国铭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有限公司农机拆解项目
建设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农场外环路 29 栋 2 号
建设单位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国铭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2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私密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68-7863973
    电子邮件: sbxhbj@163.com
    联系地址:绥滨县人民办事中心615室
    邮    编:156200
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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