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绥政办发〔2022〕15号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滨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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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2-07-29
  • 名称: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绥滨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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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绥滨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07-29 16:36

                    绥政办发〔2022〕15号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滨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单位,驻绥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绥滨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绥滨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落实我县“十四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到2025年,我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5%,进一步缩小公民科学素质在城乡、性别、年龄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学素质建设取得新进展,“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我县科技建设夯实人才基础。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
    3.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减灾、身心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体验馆、科普文化室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普活动、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工作,推动科技教育活动在中小学的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教育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学习自我保护知识、掌握自我保护技能。
分工:县教育局、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绥滨生态环境局、县林草局、县卫健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妇联、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1.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普大集等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卫生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传播科学的生产生活理念,反对封建迷信,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水平。
    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鼓励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接职业农民培训等科技服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3.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科技工作者,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化农业发展。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分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妇联、绥滨生态环境局、县林草局、县卫健局、县文体广旅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地服务我县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用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2.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我县“坚持‘五业并举’,打造‘五大基地’,构建‘三大产业集群’”的目标,大力发展以服务产业发展为主的职业教育。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就业培训、技能培训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3.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中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发挥学会、协会作用,利用“科创中国”平台,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双提升。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做好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分工:县总工会、县人社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等单位配合。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教育系统,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科普体验馆、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龄委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
分工:县卫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旅局、县科协、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教育等培训手段,借助黑龙江省网络干部教育学院和学习强国app等载体,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实现多样化学习。
   3.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增加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
分工: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科协等单位配合。
三、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1.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学校、企业、科技推广机构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2.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果经验,激发全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分工:县工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等单位配合。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
    1.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推进图书、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部门门户网站开设科普专栏,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条件,形成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提倡和鼓励利用电子科普视频、社区电子屏、大型广告屏等多媒体终端传播科学知识。
    2.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加强“科普中国”落地应用,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构建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推进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基层倾斜。
分工:县委宣传部、县科协牵头,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统筹设计和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绥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科普基础设施的评估体系,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2.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推动农村中学与社区科普体验馆、农村科普文化室等融合共享,扩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服务范围,增强为基层群众服务能力。深化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景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利用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馆、科普创意园。
分工:县工信局、县科协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绥滨生态环境局、县文体广旅局、县交运局、县林草局等单位配合。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
    1.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各乡镇、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指导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2.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3.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调动基层单位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面向乡镇、社区、学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开展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分工: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科协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团县委、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绥滨生态环境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市监局等单位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科协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机制保障。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完善科普工作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
    (三)条件保障。加强理论研究。围绕新科技、新应用带来的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科学谣言等方面,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深入开展科普对象、手段和方法等研究,打造科学素质建设智库。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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