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13 17:08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拓展公开内容,有力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相关的政府信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认真执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展和改革有关工作信息,认真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夯实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机制,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不断推进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高公开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助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群众参与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全部通过文字说明、图片表格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4  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6 -17  2
行政强制  3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发布频率有所欠缺、政策解读发布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以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强化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3.突出公开重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提高写作能力,提炼信息要点、重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绥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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