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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人民政府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23 10:18 县政务公开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绥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绥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邮编:156200,电话:0468-7863958,电子邮箱:zfb001@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领导重视,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绥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绥滨县印发了《2017年绥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分别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作体系。
(二)加强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4月14日,绥滨县召开了为期一天的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及网站信息录入培训专项会议,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就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依申请公开受理、年度报告编制、政府网站信息录入等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专题授课,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干全程参加学习,有效提升了业务水平。
(三)丰富载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办事窗口、宣传栏、网站等为平台,进一步延伸和强化政务公开载体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务信息。
以办事中心为重点将进驻项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全部公开,增强了办事透明度。
二是以政务公开屏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充分利用沿江公园广场、县政府大楼两块政务公开电子大屏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利用本单位宣传屏(栏)推进政务公开。
三是以网络为载体公开政务信息。
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参与完成了网站的重新规划与改版。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四)结合改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
自公布行政权力清单以来,适时根据权力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发布。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
二是财政信息公开更加全面。
2017年1月和11月,全县各县级部门预决算单位主动公开了2016年县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预决算公开数据在政府部门的基础上,扩展到党委、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等。在县政府网站设立公共财政专栏,实现了预决算公开全覆盖。
三是市场监管更加安全。
重点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行政审批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群众广泛关注的市场监管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在绥滨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以及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全年共发布监管月报信息12条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全县2017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8788条。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过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社会公众关心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的不平衡,网上公开还有待于完善。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将积极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透明度,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一是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对基层群众关注的政府机关办事事项进行梳理,进一步精简程序,重新绘制办事流程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再造流程,进一步促进县直机关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从体制机制上推动工作流程简化优化、服务质量效能提升。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重点建设项目审核批准、社会保险和救助、环境执法检查、食品药品抽查检验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督促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指导。不定期地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等相关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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