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重视程度,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
1.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组织召开十四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省、市委会议精神,听取了守法普法、司法、执法三个协调小组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2024年我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部署依法治县工作任务。
2.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学和年度新任职公务员培训,先后开展会前学法等40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结合《中共绥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开启为期两周的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推进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开展第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对本轮巡察工作的13个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二)紧盯关键环节,扎实有序推进工作
1.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职责。根据新出台的《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针对县政府出台的行政决策和行政文件、文书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核,2024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县政府重大招商协议、合同8份。
2.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清理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45件,修改1件,废止3件,确保了行政管理依据合法有效。
3.加快政务公开步伐。注重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明确公开的目录、范围、内容和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黑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主动公示执法部门、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基础要素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工作成果转化
1.提升政务服务数据指标。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除132项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中对场地有特殊要求事项外,其余县级政务服务事项1418项全部达到应进必进要求,满足群众一站式办事需求。依托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办事主体线上办理免跑动。全县可网办率94.9%、即办率83%、零跑动率88.6%、承诺时限压缩占比98.8%。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实现审批事项的“瘦身”。
2.努力畅通便民热线服务群众。全年共受理群众各类投诉952件(含省派件)。其中,求助类692件,占比72.69%;投诉类254件,占比26.68%;举报类6件,占比0.63%。突出问题集中在民生保障领域88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41件),住房保障领域71件(物业管理问题56件),环境保护领域70件(商业生活噪音污染51件),城乡建设领域51件(路面塌陷问题17件),公共服务领域62件(供暖问题47件),及时办结率达100%,未出现超期未办结的情况。
3.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县级政务服务事项1550项、乡镇603项、社区96项、村级3815项全部达到应进必进要求。中心设置企业服务专区,发挥利企政策宣传和引导服务作用。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策。成立绥滨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和9个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基本建成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现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覆盖。
2.开展乡镇赋权相关工作。下沉执法人员力量,由乡镇统一指挥管理,完善乡镇赋权事项评估,印发《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
3.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动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推动县级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应用,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统计和监督“四张清单”的应用情况,涵盖27家执法单位,9个乡镇、3个农场管委会,包含基层站(所)共73个执法主体全部完成填报。全年共有行政处罚案件13575件,应用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办结4252件,为市场主体减免处罚29.22万元;应用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办结12件,为市场主体减免处罚2万元。
4.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针对一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
5.加强执法行为事后监管。围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线下案卷评查抽取6家执法单位案卷30本,通过网络平台线上随机抽取7家行政执法单位案卷7本,梳理问题清单,出具案卷评查结果报告,抽查案卷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6.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确保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全年组织两批次共10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99人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执法资格证,通过率92%。为加强对电子行政执法证的动态管理,对因退休或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等原因不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全年注销执法人员95人,确保了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资格合法合规。
(五)群众矛盾工作化解在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其中:依法受理5件、审结5件、不予受理5件。复议应诉案件7件,均为往年案件。
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 保安护稳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解民忧 纾企困 法律服务万人走基层”专项活动。
3.充分发挥各乡镇四所一庭一中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今年,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集中排查社会矛盾纠纷908次,排查矛盾纠纷130件,化解纠纷112件。利用公证化解房屋纠纷1件,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1件。
(六)推动全民守法普法,全面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1.压实普法责任。明确全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县50家单位进行了详细的个性普法责任划分,确保我县“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的有效落实。
2.发挥引领作用。按照《“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每个村(社区)3名“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着重扩面提质增效,实现每村新增2人,配备增至5人的目标,各乡(镇)举办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8次。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和法治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3.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系列法律广场大集活动20余次,举办法治讲座30余场;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开展涉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送法进校园活动、网络安全周宣传活动等。将“1+N”行动与移风易俗行动相结合,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整治丧葬陋习、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封建迷信等活动5次,通过走村入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村民尊法、守法、用法。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意识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问题,目光只聚焦在业务开展上,没有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建设推进不到位,缺少法治审核人员,执法过程中申诉、听证程序落实不不足,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缺少重视。
(三)公众参与监督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群众参与度不高,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公开不及时,群众反映执法问题缺少渠道。
三、下一步打算
(一)全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会前学法、业务大讲堂等形式,深化公职队伍的法治素养,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二)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贯彻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程序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进行法制审核与备案工作,有序推进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三)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服务事项标准化,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时限压缩率、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跨区域通办事项数等效能指标。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群众参与度,充分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协同配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工作。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五)推进法治督察考核。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照中央、省、市的法治工作安排和部署,强化法治督察考核,督促部门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