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滨县委 绥滨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03-15 13:33 中共绥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绥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完善执法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谋划,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会议等28次,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系统谋划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有力、取得实效。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学和年度新任职公务员培训,先后开展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行政执法单位业务骨干专题培训、一线讲法等26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三是对标上级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发了《中共绥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过程,明确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的主要内容,做到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达到全民守法的目的。二是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各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全年完成70余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评。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县级目标考评体系,细化优化考核项目,不断增加分值比重。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上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采取专项督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抽查了9家党政部门的法治工作完成情况,督导其及时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职责。针对县政府出台的行政决策和行政文件、文书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核,2022年共审核各类文件23份,县政府重大招商协议、合同2份;处理房屋征收、公共安全、城市管理、信访复查等各类涉法事务12件。二是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清理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保留45件,废止16件,确保了行政管理依据合法有效。三是加快政务公开步伐。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明确公开的目录、范围、内容和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四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起草制定《绥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绥滨县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绥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绥滨县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五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022年,面临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县在中央、省、市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涉疫执法力度,加强涉疫法治宣传,强化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因时因势调整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可控,生产生活秩序井然。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对标鹤岗市各单位同步维护事项1447项,网办率稳定在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95%,零跑动率达90%,即办件占比达75%,忠仁镇、绥东镇顺利完成了重点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二是努力畅通便民热线服务群众。12345便民服务热线接到转接工单200余件,二次转接至县内均已接通,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并办结,回访群众反馈满意。2022年,接到各类网上咨询29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答复。三是制定《绥滨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绥滨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绥滨县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实施方案》《绥滨县2022年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推进计划》,依托全要素保障工作专班进行帮办代办4次,召开调度会商会议4次,组织召开季度例会、项目推进会2次,组织开展政商交流活动9次,走访调研10次,切实发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开工、推进中的堵点问题。
 (五)强化执法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动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在省、市统一指导下,健全完善了县级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定依法不罚、轻罚、不予强制执行事项清单,涵盖19个行政执法领域1222项违法行为事项。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围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和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检查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50卷,针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2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相应执法资格证,清理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11名,确保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六)深化复议体制改革,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2022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依法受理13件、不予受理3件,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议8次,依法维持原行政决定12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1件。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已审结的3件无败诉情形。二是建立完善“四所一庭”联席工作机制,完成诉前调解23件次,公安、法院、司法三部门联调矛盾纠纷5件次,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三是深入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202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年排查走访群众1123户,化解矛盾纠纷150件,刑事检察助力平安乡村建设办理相关案件25件,县法院调撤率达52.08%,有序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北岗司法所荣获2022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七)推动全民守法普法,全面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认真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一是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二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和队伍建设。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全面建成,“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面落实,109个村(居)全部配备法律顾问。成立了法律援助办公室,全年争取省法律援助资金10万元,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农民工讨薪全覆盖,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件,充分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力度不够,没有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规范。部分单位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到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严格规范,包容审慎执法推进力度不够,有的综合执法单位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
  (三)基层法治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力量薄弱,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不均衡;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守法意识淡薄。
  三、下步打算
  (一)强化学习法治思想理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
  (二)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贯彻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程序相关规定,有序推进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三)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公布2023年版事项清单,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时限压缩率、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跨区域通办事项数等效能指标。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工作。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五)抓好普法和法治队伍建设。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全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加强法治队伍管理和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六)推进法治督察考核。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照中央、省、市的法治工作安排和部署,强化法治督察考核,督促部门领导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特此报告。
 
                                            中共绥滨县委        绥滨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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