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绥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02-25 09:06 中共绥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绥滨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鹤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
    1.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建设融入绥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对标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规划纲要和部署安排,科学谋划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加强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3个小组协调力度,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不断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水平。
    2.积极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把对各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促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结合县情实际,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重要行政执法部门的法治机构和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坚持全面履职,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突破。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办事机制,推进一体化政务平台系统对接工作。“一门”入驻率不断提高,全县进驻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共有1283项,“非综合窗口”进驻事项632项,“综合窗口”进驻事项651项,因特殊原因未能进驻事项58项,“综合窗口”已与17家单位签订授权委托书,进驻比例达到95%。编制标准化《办事样本》,细化办事申请材料,组织并收集编制事项样本337个,细化了1685项办事所需的申请材料,注明了674个常见问题,已制作337本办事样本,推广电子样本280本。
    2.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各单位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作出公开承诺,向社会及时公布“办事不求人”行动计划、负面清单和监督电话,面向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作出“办事不求人”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开展“伴您走流程”活动,发挥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系统作用。以陪伴企业工作人员和群众创业办事的方式,查找和感受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堵点、难点,促进各部门看到真实问题、拿出有力措施,持续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受理申请,设立“伴您走流程”专窗、“办不成事” 受理窗口。
    3.提高为企服务效率。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设立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绥滨县招商引资项目全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保证企业和项目建设的管理和服务,探索实行招商企业、项目进入我县后的“领办制”“代办制”。及时解决企业、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工期推进项目建设,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目标完成。
    (二)坚持科学民主,行政决策质量实现新提高。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合法性审核未通过的,不提交政府集体审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3件,审查政府性合同、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文件11件。
    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合法性审查,承办单位从业务角度进行合法性初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县司法局重点审核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并引入专家协助审查,依法出具审查意见,维护重大行政决策严肃性。
    3.积极培养政府决策参谋助手。按照在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要求,我县制定了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并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此项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今年,县政府部门有3人成功申报为公职律师。
    (三)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能力有了新提升。
    1.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县推进了行政执法人员电子执法证办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578名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申报了电子执法证件,考虑到各乡镇承接基层赋权工作需求,重点推进了各乡镇政府电子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已为36名乡镇执法人员办理了电子执法证件。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借助信用黑龙江平台等方式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公布信息近9000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根据我县三项制度方案要求,15个执法单位制定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12个单位制定了执法规范用语,10个单位制定了执法音像记录行为用语指引。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有19项行政执法决定,经法制审核后作出,有力地确保了执法机关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3.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全县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强化基层综合执法法治协调、业务指导。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和制裁各类违法行为。全年办理完成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共计18561件,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推动乡镇基层执法赋权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推进乡镇政府办理行政执法证件,要求县直各部门对省政府首批授予乡镇的24项执法权限做好业务咨询指导和监督,为承接下放权力做好准备。
    (四)坚持多元有效,依法化解矛盾开创新局面。
    1.全面推进复议体制改革。按照《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绥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统一行使行行政复议职能。今年以来,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撤销3件,确认违法1件,维持16件,其余案件正在审理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工作机制,完成以县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应诉案件4件,经法院裁判复议的案件无一败诉。
    2.夯实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新时期“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仲裁、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今年7月,在政务服务中心成立绥滨县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截至目前,参与各类纠纷化解28件。完善诉前调解机构建设,在县法院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年调解案件45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五)坚持法治思维,守法普法能力水平得到新提升。
    1.深入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县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报告》。县委县政府科学布局“八五”普法长远规划,探索实现多层次、多领域、多维度普法依法治理的有效路径。着力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全民国家安全主题宣传等一批优质普法宣传活动。
    2.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1年,新建法治文化广场1处,法治文化墙2处,法治宣传栏25处。持续推进“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15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
    3.持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建设。在原有县、乡及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基础上,新建113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了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
    二、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县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协调督促作用,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继续贯彻国家、省、市重大决策程序相关规定,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决策程序,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有序推进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亮证执法,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全面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建立大调解工作联动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等,确保社会秩序总体保持稳定,落实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要求。



                                              中共绥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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