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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02-06 09:05 中共绥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府:
2019年绥滨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和法治为民,围绕《绥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转变,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印发《绥滨县“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等10个文件,制定“只进一扇门”等4项政策标准,接待12家企业35名乡镇群众,解决窗口问事求人等112项具体问题。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聚焦“新官不理旧账”,全面治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失信违诺问题,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重点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2019年,县司法局对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以前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4件,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并严格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文件出台后在规定期限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内容包括与“放管服”改革决定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的要求,对涉及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我县规范性文件共保留27件,修改17件,废止23件,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重点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2016年制定了《绥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关程序,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的形式,就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认真审查,涉法、涉诉或重要文件的制定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今年以来根据县领导安排和部门呈报,共审查涉及重大决策事项4件。二是2015年我县制定出台了《绥滨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2018年我县出台了《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用2名律师作为县委县政府的法律顾问,所属乡镇、部门聘用了30余名法律顾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一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的决定》(省政府第7号令),梳理我县需要落实承接的事项共1251项,其中已有事项1175项,新承接事项73项,要求涉及的20个单位及时承接,并按照责任分工对本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同时制定监管措施,确保行政处罚权属地化执法落到实处。二是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我县非煤矿山企业用地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经查,我县辖区内依法申请非煤矿山企业用地审批的有13个,占用地类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和裸地,没有占用耕地、林地和两江湿地,不在生态红线区内,使用的面积和位置与审批一致。
2.
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和监督证换发工作。根据省司法厅要求,对全县所有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重新换发执法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9月份通知各执法单位系统内部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10月份各执法单位将已通过专业法律知识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人员信息录入完毕,司法局完成对26个单位560名执法人员信息审核,12月20日在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下,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全县26家执法单位共计532名人员参加考试。
3.
完善执法程序。
一是深入各执法单位,对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事项是否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检查,了解各单位抽查内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和频次以及公开方式。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对交运局、市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局等11个单位的118本案卷进行评查,下发10份执法监督通知书,对各单位存在的案卷装订不规范、适用法律错误、程序有瑕疵等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限时整改,不断提高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
4.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制发《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滨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从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落实入手,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了基础性的统一规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中对各部门三项制度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重点是积极化解争议,认真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其中受理5件,不予受理1件,已审结4件,剩余1件正在办理中。已结案件中维持2件,驳回申请1件,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1件。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性、信息化建设。将2018-2019年完结的复议案件全部录入到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接受监督。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经市县两级法院审理,都依法维持了原复议决定。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完善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2019年绥滨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2019年,县政府党组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学法共19次,进一步提高县政府组成人员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并将其作为年底法治政府考核内容,促使各单位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存在问题
2019年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在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未能及时全面铺开,离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法制力量与法治政府建设需求存在一定差距。近年来,政府法治工作任务在逐步加大,一些改革性、创新性、临时性工作在逐步增多,由于人员数量、精力的限制,造成了一些工作完成的不够深入、扎实。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考核制度,科学制定法治政府考核指标,调整优化考核流程,公平公正确定考核结果,使依法行政真正成为硬要求和硬约束。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作为、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持续推动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在今年科学设置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学习其他市县经验,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提高案件受理、审查、结案等环节办理效率,对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做到做到应办尽办,即办即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公平公正为标准,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
(三)强化法治能力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活动,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和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水平。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并且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综合知识考试,实行以考促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绥滨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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