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政发〔2025〕63号
绥滨县人民政府关于
发布《绥滨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绥滨县中心城区声环境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绥滨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现予以发布。
附件:绥滨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绥滨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