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绥滨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绥滨县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2024年绥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结合林草局工作实际,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优化公开平台渠道、规范公开内容,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林草工作透明度,为上级、同级和服务对象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参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等方式方法予以公开。截至目前,累计公开信息2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公开信息2条,通过其他渠道公开政务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严格依法、方便快捷、保障权利”的原则,严格按照《绥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确保每一个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符合《条例》。2024年,我局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明确公文拟制时公开属性,实现公开属性与公文同步拟定、同步审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肃信息发布审核纪律,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认真做好重要决策公开,在开展重大改革制度研究时,广泛听取主管部门、人民群众等意见,适时公开有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按照“随机抽取,随机选派”“谁检查、谁反馈、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监管。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权力事项下放工作,对林草占地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用地企业办事环节。定期维护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完善“网上受理、后台审核、限时办结”审批服务机制,明晰工作流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推进审批提速、服务提效、群众满意度提升。通过优化,省林草局负责的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全部通过网上办理,实现从许可申请到审核、决定、送达,全程“网上办、马上办和一次办”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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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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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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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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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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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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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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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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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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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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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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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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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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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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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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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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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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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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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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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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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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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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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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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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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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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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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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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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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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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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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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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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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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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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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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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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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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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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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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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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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二是提高公开质量,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三是加强政府公开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