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8 11:16 县林业和草原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 月1日—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2019年度,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
    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林草局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局领导带领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规条例。

    (二)优化办事服务
    
按照县营商环境局下发的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共计3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人民办事中心,并优化办理流程,办理行政审批服务的全部申请材料及示范文本;办理行政审批服务的程序(流程)和承诺时限;办理行政审批服务的前置条件及相关程序即办事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行政审批服务制定办事样本二维码,办事人扫码即可浏览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三)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2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8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有待加强。及时公开部门政府信息的内容、质量和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为方便公众咨询了解,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方式有待加强。在未来一年,我局将按照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方便公众了解全州林草工作动态。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二是加强对所属单位督促指导,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职责。三是营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吸引公众参与、支持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绥滨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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