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1-28 15:10 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绥滨县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林业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对林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本年度单位实际情况,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现将绥滨县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围绕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和建设生态林业,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注重政策解读回应,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助力生态建设、推动林业改革、改善林区民生。
    1.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动公开林业各项工作情况,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信息知情权。同时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审批的运行,逐步实现林业行政审批全过程的动态公开,不断提高便民服务的层次和水平。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保密审查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做到层层把关。
    二、具体工作方法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包括材料的撰写、整理、上报、发布、归档等等。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公开态度真,内容全面。做到真公开,不搞假公开,尤其是对林业工作中比较敏感的补贴资金标准、办事流程、行政审批等重大问题,都能做到按时公开、及时公开,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林业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公开局班子成员所分管的工作内容,每个股室、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股室、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执行政策、工作依据,便民办事流程、林业行政审批等上级文件规定的事项和内容也都做到了全面公开。
    3.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随时征求各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公开内容变更的及时进行更新,保证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借助政协监督员、民心网、社会监督等载体,公开监督电话,使信息公开工作在群众的监督下顺利进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推进。制定并公开政务服务项目和办事指南,推进“最多跑一次”“零跑腿”审批事项的实施。
    2.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服和窗口工作职责、公开营商环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主动公开林业各阶段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方案,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3条。
在防火戒严期、森林资源、湿地保护等方面,印发、张贴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
    4.行政许可办理总件数共计138件。其中木材运输许可证52件;林木采伐许可证32件;木材检疫许可证52件。
    5.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总件数共计27件。
    四、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今后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和支持下,加强宣传,采取多形式,多方面的便民公开方式,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绥滨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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