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7 12:42 绥滨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绥滨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网址:https://www.suibin.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绥滨县公安局(地址:绥滨县绥滨镇松滨大街45号,联系电话:0468-78661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绥滨县公安局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实现了信息的精准、全面发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绥滨县公安局充分利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县政府网站以及绥滨公安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35 条。让公众能够及时知悉绥滨县公安局的工作部署以及打击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在宣传工作方面,绥滨县公安局借助科技宣传周、网络安全宣传周、禁毒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点时间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6000余份、宣传单99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20条,在电子大屏幕展示宣传内容160余条。此外,绥滨县公安局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的便捷化,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全力落实“办事不求人”的工作理念。严格遵循政务服务省、市、县网上服务平台的统一要求,在178 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均实现了全流程网办。同时,规范办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致力于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年共答复群众咨询、建议、投诉事项 90 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

绥滨县公安局2024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绥滨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置于重要位置。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全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实际成效。绥滨县公安局充分借助自身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全面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体系,显著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扎实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确保文件内容能够及时更新、合理分类,坚决杜绝出现错链、断链以及内容混杂等情况,为公众获取准确信息提供坚实保障 。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绥滨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更新要求,对平台的栏目设置及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和调整,确保及时更新。与市局对接沟通,进一步完善平台目录,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认真创新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五)监督保障

绥滨县公安局始终将畅通民众言论渠道视为重要工作方向,秉持“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理念,全方位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层面,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行深度优化,从信息筛选、审核到发布,都制定了严谨细致的流程,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与权威性。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将复杂的政务信息以更亲民的方式呈现给大众。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始终严守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到所需的政务信息,充分保障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绥滨县公安局着力构建健全的监督领导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与目标责任制。并且,为方便群众监督,通过绥滨县政府网、政务公开网上平台等全方位接受群众与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公信力与影响力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计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绥滨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运行得还不够顺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管理人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水平,增强各警种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本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针对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政府信息需求,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能力,严格履行审核职能,规范有效解读政策文件,广泛开拓听取社情民意的渠道;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绥滨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绥小滨
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