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8 14:04 县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绥滨县公安局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依据,以依法公开、真实全面、方便群众为原则,落实责任,强化机制,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绥滨县公安局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立足于解决问题、服务群众入手,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以县局官方新媒体微信、宣传栏、电子屏幕、新闻、广播宣传等形式,在各新媒体平台开通专栏,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优化营商”、“安全文化”、“办事不求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中心工作和任务进行相机公开报道,建立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了办事依据公开,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办事推诿拖拉,增强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8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9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意识仍需加强。由于职业限制等原因,部分涉密内容无法进行公开,从而产生惯性思维,对一些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进行发布。二是渠道仍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仅限于“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及后续维护不及时。三是内容仍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升。
    下一步,绥滨县公安局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报送、公开等相关工作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公安工作主责主业和民生关切,强化户籍、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信息公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采用图解、民警示范等形式,让群众更加便捷的理解政策,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开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采编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动态栏目信息、办理回复群众留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绥滨县公安局
                                       2020年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绥小滨
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