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城市文明形象,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行为,保证巡游出租汽车收费公平合理,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等规定,拟定绥滨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现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2月5日。
公示内容:
关于绥滨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yxq7863972@163.com。
2.邮寄地址:鹤岗市绥滨县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股收,邮编:156200(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标注“绥滨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意见建议”字样)。
3.咨询电话:0468-7863972(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热忱期待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