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黑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我局拟于10月份召开绥滨县城市公交客票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构成及名额
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共设19人,其中:消费者10人,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参加人员8人。
设旁听人员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到会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消费者参加人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凡有意作为听证会参加人的公民可提出报名申请;
(二)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县交运局推荐产生;
(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四)旁听人员采取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
(五)听证会设记者席,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县常住居民;
(二)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有效证件进行报名;
(三)对公交行业比较了解,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论证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并热心公益,关注听证事项,能够客观公正地就听证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真实反映群众意见;
(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听证会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职业等个人信息);
(六)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天8:30-11:30,13:30-17:00为报名时间至9月21日17:00结束(共计7个工作日);
(二)消费者参加人到县消费者协会报名;
(三)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到县交运局报名;
(四)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五、其他说明
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等事项,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绥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
绥滨县消费者协会联系电话:0468-7867315
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468-7863972
特此公告。
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