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468-786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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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绥滨生态环境局环评股
邮 编:15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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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忠仁长发(黑龙江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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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忠仁镇集贤村滨北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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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忠仁长发(黑龙江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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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哈尔滨驰文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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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292.5m2,项目设有全封闭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和办公用房等相关构筑物,且配套建有相关附属设施;同时,工程建有1条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商品混凝土2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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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施工期主要为搅拌楼、筒仓、沉淀池等建设,部分环保 设备安装。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及车辆运输扬尘以及汽车尾气、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 员生活污水、施工设备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工程弃方和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自土地平整产生的粉尘,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放和车辆 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裸露渣土及散装物料堆放苫布覆盖、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工地湿法作业、驶出车辆进行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从而减轻该时段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在施工场区内设置沉淀池(约为 5m3),施工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且夜间不施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或者就地场地平整,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应暂存于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因此本项 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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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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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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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复意见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