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2025年,绥滨县统计局依法对全县共11户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现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黑龙江省涉企行政检查“六公示”实施办法(试行)》(黑政执监发〔2025〕29号)《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六公示”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政执监发〔2025〕22号)要求,并严格按照省、市统计局相关工作安排,对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计划、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行政检查标准及统计执法检查文书格式文本,进行规范化公示。
附件:
1.检查事项、主体和依据
绥滨县统计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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