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基层管理水平,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的决定》(黑政发〔2025〕8号)文件要求,我县决定收回绥滨镇、忠仁镇、连生乡等9个乡镇18项行政处罚赋权事项,各乡镇不再行使被收回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原赋权单位依法行使。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绥滨县人民政府收回行政处罚权力目录
绥滨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