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相关部门推荐、实地勘查、按照历史保护建筑要求,原林业局院内林业局森林防火瞭望塔、河道管理里处办公楼确认为历史建筑,请各部门加强保护,传承城市历史,留住记忆。
特此公告。
绥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