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绥滨至普阳农场(柳西分场)段改扩建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S308)是《黑龙江省省道网规划(2015年-2030年)》规划的普通省道网中18条东西横线的第8条,起于小佳河镇,经大佳河乡、山里乡、西丰镇、大兴农场、宏胜镇、兴隆岗镇、头林镇、砚山镇、富锦市、绥滨县、富强乡、普阳农场、梧桐河农场、振兴乡、鹤立镇、永发乡、太平川乡、胜利乡、汤原县,终点于亮子河镇,路线全长约424公里,是连接市到县、相邻县之间及县到重要乡镇的重要通道。绥滨至普阳农场段是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在绥滨县境内的重要路段,项目全长62.241公里。
目前,项目所研究的通道内现有道路为原乡道绥滨至佳木斯公路,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8.5m,路面宽7m,于2005年建成通车,水泥混凝土路面。随着近年来交通量逐渐增大,特别是大型运输车辆的增加,导致既有道路的服务水平和通行能力严重下降。本项目连接了绥滨镇与普阳农场,区间内交通量较大,网络作用、纽带作用显著,是绥滨镇与普阳农场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相互沟通、交流的主通道,也是区域内居民对外交通的主通道,与地方路网紧密结合。
为此,绥滨县人民政府将改善绥滨镇至普阳农场之间的公路运输通行环境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要工作之一,并提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中。
2、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项目起自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K191+956处(绥滨镇西侧),沿现有旧路布线,经北岗村、五道岗村、富强乡、松滨村,至普阳农场东侧辟新线,于普阳农场南侧回归旧路止于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K254+197处(柳西分场西侧)路线全长62.241公里(其中,新建5.053公里,利用旧路改扩建57.188公里)。
全线设置大桥167.06米/1座,中桥87.06米/1座,小桥237.80米/9座(含完全利用92.72米/3座),洞10道,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33处,交通量观测站1处,养护道班1处,汽车停靠站14处(28座)。同步建设绥滨镇连接线0.391公里。
(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0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
二、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分析评估,拟建项目在征地拆迁方面,工程建设需要征用大量土地,少量房屋拆迁,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鹤岗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并确保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透明,确保受征地及拆迁受影响群体的利益。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机械和运营车辆的汽车噪声、震动、施工扬尘污染等影响。项目建设期间将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议的环保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并加强对施工车辆和施工人员的管理,降低或尽力避免施工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受拟建项目影响的县市、街道办乡镇、居(村)委会,及受拟建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拟建项目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方面的态度和看法,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问题、管理问题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意见,以及其它参加工程施工、确保参加施工的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拟建公路工程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绥滨县交通运输局
评估单位:黑龙江广森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145561553
电子邮箱:540286800@qq.com
绥滨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