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滨县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信息来源:绥滨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3-07-07 19:52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21〕109号)文件要求,现将绥滨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予以公告:
    一、资金来源
  (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4号)下达我县326万元。
  (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5号)下达我县291万元。
  (三)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9号)下达我县102万元。
   二 计划安排项目情况
    1、黎明村酱菜加工厂建设项目,计划总资金217.19万元,建设地点为忠仁镇黎明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3.33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1.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省级64.2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央37.7万元。
    2、忠仁镇德胜村收工粉条加工厂建设项目,计划总资金150.00万元,建设地点为忠仁镇德胜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50.00万元。
    3、连生乡连礼村设备采购项目(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计划总资金50.00万元,建设地点为连生乡连礼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00万元。
    4、忠仁镇富山村牛养殖项目(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计划总资金50.00万,建设地点为忠仁镇富山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00万元。
    5、忠仁镇永发村牛养殖项目(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计划总资金50.00万,建设地点为忠仁镇永发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00万元。
    6、绥滨镇大同村蔬菜加工厂生产设备项目(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计划总资金50.00万,建设地点为绥滨镇大同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00万元。
    7、忠仁镇黎明村农田路项目,计划总资金104.76万,建设地点为忠仁镇黎明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04.76万元。
    8、忠仁镇新建村农田路项目,计划总资金22.84万,建设地点为忠仁镇新建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2.84万元。
    9、北岗乡永德村农田路项目,计划总资金20.00万,建设地点为北岗乡永德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00万元。
    10、项目管理费,计划总资金4.17万元,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2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91万元。
    11、北山乡建设村农田路项目,计划总资金37.74万元,使用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省级资金37.74万元。
    12、北山乡莲花村农田路项目,计划总资金20.3万元,使用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央资金20.3万元
    予以公告
    附件:1、
关于绥滨县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省级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实施项目的请示.pdf
          2、关于绥滨县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省级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实施项目的批复.pdf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68-7879996
    联   系   人:石萍萍
    受 理 单  位:绥滨县乡村振兴局
    通 讯 地  址:绥滨县办事中心716室
 
绥滨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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