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34号)的公示
信息来源:绥滨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2-12-07 13:36
按照文件《关于印发“监管9条”意见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34号)文件,下达我县资金2548万元,予以公告。
附件: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p
2、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意见表.xls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68-7879996
受 理 单 位:绥滨县乡村振兴局
通 讯 地 址:绥滨县办事中心七楼西侧
绥滨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