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热心群众发现一只落单受伤的野生幼鸟,第一时间将其送至县林业和草原局救助。经工作人员辨认,这只幼鸟为小䴙䴘,俗称“水葫芦”,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经检查,这只小䴙䴘羽翼尚未发育完全,无法独立觅食,抵御严寒和野外生存的能力不足,不具备野外生存条件。受秋冬低温天气影响,若此时放生,幼鸟很难存活。县林草局工作人员随即对幼鸟开展专业安置与悉心照料,为其提供安全温暖的休养环境、投喂食物,帮助幼鸟恢复体能、积累生存本领。
待天气回暖、幼鸟身体发育成熟、具备独立野外生存条件后,县林草局将第一时间把小䴙䴘放归自然。此次暖心救助,彰显了我县群众爱护野生动物、守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进一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守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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