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县司法局联合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深入全县9个乡镇、3个社区管委会,对109个行政村村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乡村普法宣传活动,让生态法治知识扎根乡村基层。
本次普法聚焦乡镇党政班子、村(社区)“两委”干部等“关键少数”开展专题宣讲。通过精准解读生态保护法定职责,进一步压实基层干部生态治理责任,发挥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层层传导守法护绿理念,带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生态保护,推动法治意识在村屯落地生根。宣讲紧贴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靶向讲解群众身边常见的土壤水体污染、湿地破坏、农用地违规占用等生态违法行为,让村民明晰违法成本、严守生态法律底线。同时,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倡导村民从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绿色低碳生活等小事做起,自觉守护家乡生态环境,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践行者。
此次普法形式接地气、全覆盖,通过集中宣讲、播放普法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结合干部下沉田间地头、村民家中面对面答疑,打通了生态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县司法局联合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将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健全长效普法机制,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赋能美丽绥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