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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街头巷尾让生态环境法典落地生根

信息来源:绥滨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6-08-17 15:14

    今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也于当日正式施行。为了让这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法典更多更广地惠及群众,8月14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走进社区,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介绍法典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帮助群众了解这部法典带来的新变化。


    检察人员围绕居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扬尘污染、垃圾分类、机动车尾气等问题,用通俗的语言讲解《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并就夜间施工噪音超标如何处理、小区附近餐饮油烟该向哪个部门反映、装修垃圾和废旧家电怎样规范投放等群众关心的事项逐一解答,帮助大家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途径。同时引导居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环保法规,主动关注身边的环境问题,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营造全社会关注生态环境法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的贯彻落实工作,以检察履职守护辖区绿水青山,推动法律监督与环境治理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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