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县委书记刘海龙主持召开县委十四届134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青岛市北海造船厂一货轮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市委常委会会议有关要求,李强总理在我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常委会会议有关要求,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及市委常委会会议有关要求和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全县安全防范、信访、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汇报,进行集体廉政提醒,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刻汲取青岛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工作部署,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要保障生活必需品量稳价平,强化市场与食品安全监管。要深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要强化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加强社会面巡逻管控,做好风险研判和应对处置。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高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李强总理在我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要抢抓秋粮生产关键期,加强后期田间管理,提前做好秋收机具检修、人员调配、粮食晾晒仓储等各项准备,确保颗粒归仓、丰产丰收。要扎实做好秋收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粮食收储规范有序,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会议指出,精神文明建设是凝聚全县干群爱护绥滨、向上向善的系统工程。要深刻把握其与业务工作、社会治理的内在关联,从具体事、身边事抓起,以务实成效推动城乡文明程度整体提升。要狠抓交通秩序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秋收期间农用车违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持续提升全民规则意识和文明素质。要深化人居环境提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结合文明创建与基层治理,增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行动自觉。要强化学生文明教育,推动文明素养融入日常教学,通过“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带动家庭、社会,整体提升全县文明程度。
会议强调,要严格恪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主动净化“三圈”,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节日作风突出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规吃喝、公车旅游、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