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我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县委书记何佳参加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海龙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东光,县领导周济、林宏伟、于海峰、孟令,县人民法院院长郭培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洪明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汇报,相关单位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会议要求上来,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确保上级各项部署在绥滨落地生根。要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实举措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树牢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全县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在重点改革中“见法治”,在营商环境中“见法治”,在为民服务中“见法治”,在基层治理中“见法治”。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以更健全完善的工作体系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更大合力激发依法治县强劲动能。要压实工作责任,打造过硬队伍,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绥滨。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化思想认识上抓好落实,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聚焦重点任务,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抓好落实,找准法治建设与服务改革、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结合点,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在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重大风险上持续发力。要突出依法行政,深化普法宣传,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