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2-08-22       发布者:鹤岗市人民政府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层级(省/市/县)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 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医院停车场:2小时内3元/台,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1元/台,24小时最高15元。其他:未收费。 鹤政办规〔2018〕14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无收费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住房物业管理费 (一)辖区内住宅(不含别墅和公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一级:每月每平方米0.3元;二级:每月每平方米0.45元;三级:每月每平方米0.65元;四级:每月每平方米0.80元。 鹤房联字〔2009〕1号         鹤价联字〔2010〕9号 鹤岗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三、危险废物处置费 (一)辖区内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 一、二、三级医院(15张床以上)实际入住床位每床每日2.1元:15张床以下的一级医院每月900元、门诊部每月800元;社区服务站和诊所每月80元、牙科诊所每月50元、中医诊所每月40元。 鹤价发〔2014〕14号        鹤发改价函〔2021〕89号 鹤岗市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