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关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21       发布者: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绥环组发〔2021〕2号

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于印发《绥滨县关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
    《绥滨县关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由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绥滨县委绥滨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5日
 
绥滨县关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黑龙江省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黑环组发〔2020〕7号)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鹤岗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鹤环组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推动政务服务供给侧改革,打造“办事不求人”“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品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以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为抓手,以“聚焦高频、再塑流程、示范引领、分步实施”为总体思路,优化原有部门的业务流程,重构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的办事流程,推动构建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更深层次、更加便利的“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由政府“端菜”向市场主体“点菜”转变,由办成向办好转变。  
    二、工作目标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48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梳理、公布以及推广应用工作,把“四减”落到实处,所需提交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50%。持续推进线上线下集成融合,线下实体大厅实现“一窗受理、协同办理、并联审批、统一发证”;线上虚拟大厅实现“单点登录、系统流转、分类审批、一网通办”。 
    三、主要任务
    实施“一体管理”。建立一个部门主办、有关部门协办的责任机制和协调机制;实施“一次告知”。将事项要素进行优化集成,编制形成一张告知单;实施“一张表单”。将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表格、多套申报材料,精简整合为“一张表格”“一套材料”;实施“一窗受理”。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一窗受理”;实施“一次联办”。坚持主办部门全程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协同联办,实现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主题集成服务。实施“一次发证”。证照一次性反馈给综合出件窗口统一出件,推广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发放,实现电子证照逐步替代纸质证照;实施“一键评价”。突出监督问效,将“一件事一次办”纳入“好差评”系统,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把好收件、出件两个“关口”。在办事大厅统一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和综合出件窗口,根据事项内容,由主办单位统一负责接受业务咨询、申请材料收件、网上递交材料预审、导办服务和现场勘查发起与监督。各相关审批部门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审批后,一次性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公章等统一送到综合出件窗口,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统一送达申请人。
    (二)建设“一件事一次办”线上专区。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研发“一件事一次办”功能模块,建设“一件事一次办”线上专区,对各类“一件事一次办”业务重新进行链条业务配置,申请人在完成注册登记电子化营业执照后,即可选择“一件事一次办”一体化集成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件事”集成服务。进一步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全面对接,业务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对尚未实现对接的,通过线下材料流转方式,实现信息资料共享交换。
    (三)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县营商环境局依据全县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立足企业群众实际需求,围绕涉及面广、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特别是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水电气热报装、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户籍管理、机动车管理、资格认证以及教育、公积金、社保医保等重点领域制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明确主办单位和配合单位。
    (四)制定“一件事一次办”操作流程。“一件事一次办”主办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结合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精简办理环节,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要求,深入研究事项间的逻辑关系、业务间的协同关系、要件间的耦合关系、数据间的关联关系,理顺办理事项前后置关系,对“一件事”所涵盖的相关联要素进行全面优化,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归并、压缩。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即,凡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证明材料、凡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材料,凡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凡能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证明材料,均一律取消,全面推进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制定“一件事一次办好”新办事流程,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持续动态更新完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五)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并联办理。优化整合审核程序,实施“一次联办”。坚持“一件事”主办部门全程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协同联办,对企业和群众提交的申报材料一次初审、一次受理,主办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办服务,实现“一件事”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主题集成服务。建立联合踏勘机制,对于需联合评审或现场勘验的,由主办部门统一约定时间,各配合单位收到应约通知后应及时反馈意见,不反馈意见或不应约进行联合评审或现场勘验的视为同意,现场勘验的单位分属不同层级的,由主办部门统一组织,各审批部门不得单独进行现场勘验。
    (六)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实践创新。探索推进“标准统一、就近受理、异地收件、远程办理、协同联动、证照送达”的“一件事一次办好”新模式。探索扩展“一件事一次办”信用承诺制范围,加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力度,公布实施一批零提交材料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强化“一件事一次办好”关口前移服务,相关部门可预先提供现场勘查核查、咨询指导等服务。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6月底前)
    主办部门围绕2021年我县拟确定的“一件事”事项做好牵头抓总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要主动对接牵头部门,做好衔接配合工作,全面梳理“一件事一次办”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标准、办事流程指南、相关法律依据、环节数量时限、证照名称、办理层级以及成本费用等要素条件,全面开展优化整合流程再造,达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个流程、一套材料、一次联办、一次办好。
    (二)成果核验阶段(2021年8月底前)
    县营商环境局组织主办部门、配合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成果进行核验,针对每个事项开展走流程、破瓶颈专项行动,进一步研究确定“一件事一次办”实际操作和流程规范,协调解决落地实施前涉及的问题难题,核验各单位优化整合成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0月底前)
    县营商环境局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报请县政府,审阅通过后,在电视台、公众号、网站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推动线上线下同源办理。
    (四)总结阶段(2021年11月底前)
    县营商环境局全面总结“一件事”工作成效,推动形成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建立信息推送、服务保障、监督问责、问题跟踪、宣传报道等长效机制。复制推广经验,在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验收、公共服务供给、综合缴费等领域推出更多“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提高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作为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一项经常性的任务来抓,作为简政放权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统筹推进,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全面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县营商环境局要充分履行“一件事一次办”总牵头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强化考核评价,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纳入全县“政务服务好差评”重要内容。同时,要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推动工作有力、举措创新的,给予正面激励;对落实工作不力、消极推诿、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力推动本单位的改革工作,出台具体措施和操作细则,为固化改革成果提供保障;要着力推进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无缝对接、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和互认。同时,要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形成全县“一盘棋”。    
    (三)加强宣传、注重总结。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开展体验式办理,办一次手续、走一遍流程,找到“堵点”和“痛点”,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解说,告知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供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四)建章立制、容错免责。在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中,对突破常规、先行先试,但因缺乏经验出现偏差或失误,或因政策不明确,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出现一定失误的,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容错免责机制,为改革者担当,为担当者负责。
 
附件:2021年拟公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附件:
2021年拟公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序号 一件事名称 整合事项名称 主办部门 联办部门 证照名称 办理层级
1 我要生产经营食用菌菌种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 农业农村部门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省、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2 我要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3 我要开建材五金销售店(不含危险化学品)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4 我要开兽药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农业农村部门 兽药经营许可证 省、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5 我要开废品回收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商务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审批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商务部门   市、县级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6 我要开医疗器械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7 我要开花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8 我要开书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新闻出版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物零售许可证 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9 我要开眼镜店(经营隐形眼镜)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10 我要开日用化妆品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11 我要开二手车行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商务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12 我要开农资经营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农药经营许可 农业农村部门 农业经营许可证 省、市、县级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农业农村部门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省、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13 我要办理卷烟零售资格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烟草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发 烟草部门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14 人力资源服务证照联办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人社局 市场监管部门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新办) 人力社保部门    
职业介绍机构审批(新办) 人力社保部门    
15 我要开酒吧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支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6 我要办理就业登记 档案的接受和转递 人社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省、市、县、村级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医保部门   市、县级
(1)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单位缴存登记(2)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个人账户封存、启封(3)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个人账户转移 公积金管理部门   市、县级
户口迁移审批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7 我要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教育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教育部门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市、县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 卫生健康部门   市、县级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18 我要开畜禽养殖场(不含野生动物)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县级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农业农村部门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省、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项目备案 发展改革部门   县级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农业农村部门   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9 我要开木材加工厂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20 我要从事网络销售食品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通信管理部门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省级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21 我要开生鲜乳收购站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农业农村部门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22 我要办种猪场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县级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农业农村部门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省、市、县级
技术人员证明(职称证书) 农业农村部门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3 我要开快递公司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邮政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邮政部门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省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24 我要开粉面馆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新发(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 市场监管部门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支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5 我要开物业公司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26 我要开广告公司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广告发布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省、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27 我要开办职业中介机构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人社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职业中介服务许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职业介绍服务许可证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8 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人社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9 我要开家政公司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30 我要开母婴护理中心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31 我要开婚庆礼仪服务中心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32 我要开照相馆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33 我要开打字复印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34 我要开印章刻制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公安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公章刻制业特种许可证核发 公安部门 特种行业许可证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35 我要办会计代理记账机构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财政部门 代理记账许可证 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36 我要开手机维修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37 我要开电脑维修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38 我要开机动车维修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交通运输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   市、县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39 我要开驾校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交通运输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市、县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县级
40 我要开游泳馆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文体广电旅游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县区办理) 体育部门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支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41 我要开电影院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新闻出版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 电影管理部门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支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42 我要开电玩城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文体广电旅游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文化经营许可证核发 文化部门 文化经营许可证 县级
特种行业许可 公安部门 特种行业许可证 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支队   县级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城管部门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发布)许可证 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43 我要开专科医院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卫健委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1)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3)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44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部门    
预告登记 自然资源部门    
抵押权登记 自然资源部门    
购买二手房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管理部门    
抵押权登记 自然资源部门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管理部门    
抵押权登记 自然资源部门    
45 我要办新生儿出生事项 出生医学证明 公安局 医疗机构 出生医学证明 市、县级
户口登记 公安部门 户口簿 县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医保部门   市、县级
46 我要收养孩子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接触收养关系登记 民政局 民政部门   县级
(1)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2)无户口人员补登、恢复
公安部门   市、县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医保部门   市、县级
47 我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登记 保障办 保障办   市、县级
房屋登记信息查询 自然资源部门   县级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 民政部门   市、县级
48 我要开茶楼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局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新发(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管部门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