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发布日期:2020-12-31 发布者:县财政局
新增中央直达资金的安排为助力“六稳”工作,落实“六 保”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立足实际,加快支出进度,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保障直达资金工作的顺利完成。
截至2020年底,我县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43633.55万元,支出41582.08万元,进度达到95.3%。其中:直达资金21739.01万元,支出19687.54万元,进度达到90.6%。参照直达资金21894.54万元,支出21894.54万元,进度达到100%。
正常转移支付资金,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依据《省对市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黑财预〔2020〕6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将资金安排用于保基本民、保工资、保机构运转和相关项目用途,已全部支付,进度达到100%。抗疫特别国债中供热管网改造资金3820万元,支出1768.53万元,依据财政部文件《财政部关于抗疫特别国债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20〕160号)相关规定,结转资金2051.47万元,2021年将全部支出。
绥滨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