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鹤锋 绥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发布日期:2023-10-10 发布者:县政府办文电室
工作分工:负责公共安全、退役军人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人武部、驻绥部队、武警部队、边境管理大队、县信访局。 1992.08-1996.12 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治安科、派出所、法制科 科员
1996.12-2002.04 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兴安路派出所 副所长
2002.04-2009.09 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峻德路派出所 所长
2009.09-2013.05 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治安大队 大队长
2013.05-2015.02 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 副局长
2015.02-2016.11 鹤岗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支队长
2016.11-2018.12 鹤岗市公安局鹤东分局 政委
2018.12-至今 绥滨县人民政府、绥滨县公安局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