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办法》的必要性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明确各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二、编制《办法》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规〔2018〕2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鹤政规〔2018〕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办法》的组织保障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原文链接:
https://www.suibin.gov.cn/suibinxianrenminzhengfu/68f952fd655e49c0a1432be5937dec44/201805/11427.shtml